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07浏览次数:250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现代高等教育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深谙中国商业实践,掌握扎实的会计学及相关学科理论和人工智能知识,能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与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我国会计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构建中国自主的会计知识体系做出积极贡献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级管理者、未来财经领袖与实践型教授。

本专业博士学位取得者应掌握深入实用的会计专业知识,并具备整合经济、管理、会计理论与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知识的能力,能够及时了解国内外最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与方法,灵活运用前沿理论与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跨文化沟通与协作的能力,有效推动会计实践的发展与创新。


二、研究方向:

1. 财务会计与会计准则方向

2. 管理会计与价值创造方向

3. 社会审计与风险控制方向

4. 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方向

5. 数智化转型与财务领导力方向


三、修业年限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经申请批准后可延长学习年限,累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一般不超过六年。允许成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在完成所要求的学分、相应的科研任务和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和院(所)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提前进入论文答辩和提前毕业。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4学分,课程体系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第二课堂和其他培养环节。


(一)学位公共课(共3学分)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2.商务英语(1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共9学分)

1.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1学分)

2.经济学前沿(2学分)

3.管理学前沿(2学分)

4.大样本研究方法(2学分)

5.小样本研究方法(2学分)


(三)专业必修课(共8学分)

1.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2学分)

2.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2学分)

3.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2学分):管理会计与价值创造方向必修

4.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2学分):社会审计与风险控制方向必修

5.公司组织与治理(2学分)

其中,“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为管理会计与价值创造方向学生必修课,“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为社会审计与风险控制方向学生必修课,其他三个方向学生需在这两门课中选修一门。


(四)专业选修课(共7学分)

1.管理决策理论与方法(2学分):管理会计与价值创造方向必修

2.会计准则及其经济后果:理论与制度分析(2学分):财务会计与会计准则方向必修

3.企业战略并购与重组(2学分):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方向必修

4.风险管理(2学分):社会审计与风险控制方向必修

5.数智化转型与领导力(2学分):数智化转型与财务领导力方向必修

6.会计信息与公司估值(2学分)

7.会计、财务与审计专题讲座(1学分)

8.资本结构设计与公司价值创造(1学分)

9.会计概念框架专题研究(1学分)

10.税收政策专题研究(1学分)

11.人工智能与会计(1学分)

12.人工智能与量化投资(1学分)


(五)第二课堂(共3学分)

1.应用研究研讨会(2学分)

2.国(境)外访学游学(1学分)


(六)其他培养环节(共4学分)

1.中期考核0学分)

2.专业实践(4学分)


五、专业实践

本专业对照新时代劳动教育的目标,将劳动教育纳入“其他培养环节”。结合本人研究兴趣和学术导师与行业导师的意见,于第二学期末制定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践时长不得少于1年。并于第六学期末提交相关成果(成果类型四选一:实践报告、案例、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通过获得对应学分。


六、应用研究研讨会

学院将在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环节召开专题应用研究研讨会。

1.开题

学院在第四学期中统一组织开题,博士研究生需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并在应用研究研讨会汇报论文选题、研究框架和具体内容等,听取开题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

开题报告需紧扣具体的会计实践场景进行具有创新性的应用研究,突出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特点,强调对于现有会计相关理论的创新性应用或从行业实践前沿提炼创新性理论,注重解决企业、公共部门的重大财务与会计问题,并为政府财经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意见;论文选题需新颖,反映会计相关领域重要前沿性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

开题由学院统一组织开题,开题组专家将对博士生开题是否通过进行审议表决。开题不通过者,需重新组织开题考核。

2.中期考核

学院在第六学期中统一组织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需提交一份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并在应用研究研讨会进行报告论文的进展情况、主要发现、待解决的问题以及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博士论文中期考核评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延期半年后参加第二次中期考核,若第二次中期考核不通过,则做退学处理。

3.预答辩

论文正式答辩前需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以应用研究研讨会方式举行,由学院在第七学期末统一组织,预答辩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学术界和行业导师组成,预答辩专家由学院统一聘请。只有通过预答辩的博士论文,才能进行正式论文答辩。未能通过预答辩的博士论文,延期半年后再进行预答辩。

会计专博研究生必须全程参加上述三个环节的应用研究研讨会,方可获得对应学分


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要求

1.学分要求

学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34学分后,根据规定通过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整体要求

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篇幅一般为10万字左右。提交答辩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公认检测系统或机构检测的内容复制比(重复率)应低于15%(不含 15%)。论文或实践成果应主要聚焦会计实践和应用研究,须体现原创性、创新性、实践性、应用性等特征,体现学位申请人在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在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对推动本专业领域知识和技术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形式包括: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研究、方案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践成果等。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应当以相关理论为支撑,研究方法运用合理;紧密追踪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突出价值;推理分析准确、逻辑严谨,理论和实践材料的使用依据充分合理;观点和研究结论明确,并具有较强的实践创新性。

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根据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计划进行亲历案例或“第一手”案例分享和研讨。亲历案例分享是由学生主动分享在实务工作中解决复杂管理问题、进行管理创新的管理实践经验及遇到的管理问题,并由多名学生共同运用理论知识进行研讨、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第一手”案例是针对实践中的新问题和新现象,由多名学生收集整理的“第一手”案例资料,并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寻求解决方案的案例。在读期间应参加至少三次应用研究研讨会。

3.答辩

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通过预答辩和盲审,且满足本学科的相关实践创新性成果要求,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学术界和行业导师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委员应当是正高级职称。

4.学位授予

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会计博士专业学位规定的实践创新性成果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方可授予博士专业学位,颁发会计博士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上海财经大学学位工作细则》及其相关规定。


八、其他说明

1.导师制度:

采用“主导师-行业导师-副导师”三位一体的导师组联合培养模式。学生于第一学期末以双向选择的方式,选择一位博士生导师作为主导师,一位行业专家作为行业导师,再由主导师邀请一位青年教师作为副导师,共同组成导师组。

1)主导师是学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培养过程中注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观,在课程学习、案例研究、论文选题、论文写作等全过程培养上,采取主导师负责制。

2)行业导师从实践领域的重要问题需要出发,深度参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包括: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答辩等。

3)主导师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需要,邀请一位青年教师参与专博生的培养工作。担任副导师的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其资格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副导师将协助主导师,聚焦学术研究方法指导与实践应用,共同参与学生选题规划、写作指导等学生培养过程。

2.第二课堂:

学生在校期间,除完成第一课堂所规定的学分外,还需于第七学期结束前修满第二课堂项目3学分方能毕业。学生可通过以下项目获得学分:

(1)应用研究研讨会:在读期间应参加三次学院组织的应用研究研讨会。

(2)国(境)外访学游学:参与1次及以上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国(境)外访学游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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