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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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培养目标
  • 会计与公司财务研究方向以培养精通会计和公司财务知识、适应公司财务管理战略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基于会计知识进行战略规划和运营管理的能力。

  • 会计与资本市场研究方向以培养精通会计和金融市场知识、适应证券市场资本管理需求的专业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基于会计知识进行证券投资和资本运作的能力。

  • 会计与证券法务研究方向以培养精通会计和证券法律知识、适应公司证券信息管理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会计和法律专业能力。

培养特色
招生与培养
招生与培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与财务精英研究方向)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应届本科毕业学历(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其中,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名阶段如实填报学历信息,无需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2026年非全日制会计专硕申请流程:


    1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10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 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 和 2025 10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 址:https://yz.chsi.com.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 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 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进行认证。 

    2)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 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 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 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 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 (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2考试 

    1)初试 

    考试时间:2025 12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考试科目: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204 英语(二) (满分 100 分)。 考试内容:“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均为全国统考,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复试 

    约在 2026 3 月底至 4 月上旬在上海财经大学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复试方案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25300-11-上海财经大学2026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 会计与财务精英研究方向(非全日制)招生简章.pdf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现代高等教育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战略远见和国际视野、精通会计职业相关知识和应用能力、深谙中国商业实践的个性化高端会计与财务管理人才。其基本要求是: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为人民服务,勇于开拓,艰苦创业,联系群众,遵纪守法,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

    2.掌握比较宽广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必要的基础理论,既懂得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又能了解中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现代管理理论的新发展;

    3.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应变、判断、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团队协调能力等;

    4.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处理外事业务及一般对外交往的能力;

    5.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会计与财务精英

    三、修业年限

    采用周末授课方式,本专业(方向)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可延至四年。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应修满40学分,课程设置详见培养计划表。

    五、案例、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要求

    1.案例研究开发

    学生须组队参加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第一阶段初赛,提交的参赛案例通过校内专家评审后取得相应的学分。

    2.实践教学

    MPAcc的培养以课堂教学为主,兼有案例分析、专题讲座、参观实习、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在课堂教学中,突出学生的参与和教师与学生、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共享师生已有的实践和经验,重点在于相关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案例分析结合课堂教学进行,采取小组讨论、课堂讨论和个人/小组编写分析报告等几种形式,有利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3.社会实践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提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专业实务工作报告;不满三年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提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社会实践报告,由导师签字确认后获得“社会实践”学分。

    4.学术讲座与报告

    MPAcc/MAud中心将针对性地聘请实务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专题讲座和报告,在第4学期结束参加MPAcc/MAud中心举办的至少1/2场次可获得相应学分。

    5.本专业对照新时代劳动教育的目标,将劳动教育纳入案例、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环节,在劳动实践过程中,研究生于在读期间不占用上课时间通过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公益服务、创新创业、毕业设计(不含毕业论文)等形式完成不少于4学时的劳动实践,学院组织登记、考核工作,于最后一学期期初提交相关部门证明至学院进行认定。

    六、学位论文要求

    (一)开题要求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论文选题新颖,所反映的是当前会计相关领域的重要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开题报告一般于入学后第三学期组织完成。(含选题要求、开题报告组织学期、最迟完成开题报告的学期)

    (二)学位要求

    修满总学分,根据规定通过预答辩/预审、重复率检测、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双盲评审的,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详见《上海财经大学学位工作细则》及其相关规定。

    1.学位论文应当突出专业特点,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侧重于理论的应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应体现学生运用会计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等分析与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

    应有数据或实际资料做支撑;论文的观点、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应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应当能恰当地提出问题,选择适当的研究思路和分析方法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2.论文类型可采用案例分析、调研(调查)报告、专题研究、组织(管理)诊断等。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3.论文写作相关事宜须严格按照《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规范》《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上海财经大学学位工作细则》等相关学位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下设“会计与公司财务”“会计与资本市场”“会计与证券法务”三个子项目。

    课程设置根据全国会计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的参考性培养方案,和学生结构分别设置。学生修读学分的上限为45学分。

    MPAcc的培养注重案例教学方式的运用,聘请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培养与授课。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无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上海财经大学的规定不予授予学位的情形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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